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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零点追踪
南昌民营医院将得更多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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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19:05:20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扩大医疗卫生资源,日前,市卫生局制定了《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民营医院发展,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意见》的实施方案,全市将不再兴办一级综合性医院。

《意见》要求,南昌市将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以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建立健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放开医疗市场民营医疗机构比重将提高

南昌市将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南昌市医疗市场。同时,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严格准入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原则,提高民营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根据南昌市区域卫生规划,将鼓励社会资本在南昌市兴办中医院、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逐步提高民办医疗机构在医疗资源中所占比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全市不再兴办一级综合性医院。但是,传染病院、精神病院暂不向市场开放。

民营医疗机构将得到更多政策扶持

南昌市将制定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民营医院可以自主选择营利或非营利医院性质,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和支持民营医院开展科技创新。具备条件的民营医院,可以依照程序申请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医疗特色专科项目和卫生科研立项;落实民营医院从业人员平等待遇。民营医院及其从业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学术活动、技术准入、推荐评优、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鼓励民营医院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申报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加强民营医院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开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严格执行审批时限。对符合准入标准的民营医院,将及时为其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手续。

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属地管理

根据《意见》的要求,在城区申办二级以下综合性医院、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诊所等民营医疗机构,经当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市卫生局设置批准,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后方可由区卫生局进行执业登记;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证》时必须报市卫生局备案。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和300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医院设置权限在省卫生厅。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卫生厅设置批准,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后方可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

此外,南昌市对民营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属地管理。专科医院、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二级)、中医院由市级负责指导和监管;一级以下综合性医院(含一级)、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诊所由属地县(区)级负责指导和监管。

南昌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南昌将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市医疗市场;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 坚持严格准入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原则,提高民营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最终,将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有序竞争的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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