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医药科技出版社是经香港政府核准并进行登记注册,它致力促进中华医学精粹的弘扬与交流,推广并在国际社会颇具影响的综合性出版社。本社已和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等单位合作,成功出版多部大型人物名典,部分优秀书刊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大英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等世界著名资讯机构收藏、展示,这是海外中文出版界唯一的殊荣,也是海内外中文出版高水平的集中体现,欢迎参观、指导。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还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网站建设。 鉴于各地朋友经常来电、来函要求合作出版著作,为了服务各地医学界人士,使学术著作顺利出版、交流。现试行本自费出版办法,以供参考。欢迎各地单位、个人,合作出版学术专著、论文集、辞书、辞典等。为更好地进行合作,现将自费出版说明如下:
1.出版内容须严格遵守中国及香港特区法律,不涉及任何政治问题,不得违反中国的外交、民族、宗教政策,符合中国统一和“一国两制”精神。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国际知识产权公约,出版社及作者拥有出版及学术研究的广泛自由权利。合作出版后的刊物版权、著作权分别为本社及作者持有,受国际知识产权公约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翻印书中之文字、图片,如需少量引用,须注明出处,但用作商业及其它,须征得本社及作者书面允许;否则,根据有效版权之条例,追究其一切责任。
3.作者需提供①作品简介、目录及计划开本、页码、出版日期等。②作者本人简介、地址、邮编、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不退。③作者在本说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同意寄回(代协议书)。
4.费用:①由作者自主支付出版费用。出版社一般不支付稿费。印制由作者负责或委托出版社代为安排联系印刷厂,由作者支持印制费用。②鉴于香港办公行政费用特高,故酌收部分工本费通联费。
5.本社在收到作品介绍、作者介绍及工本手续费后,安排出版计划。提供国际统一标准书号(每书只能使用一个号码)。所有标明本社的出版物,本社拥有终审权。作者自费出版,对著作须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文责自负。我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
6.印制:①作者可委托我方代为安排联系印刷厂家。安排照排,返回作者校对、出版、装订,并运输至指定地点。以上费用根据不同书刊,由作者支付费用。 ②印制也可由作者独立安排,报本社印刷规格,包括书名、开本、页码、出版日期、印数、价格等。以及印刷厂(含照排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由我方开具委印单(书)。作者负责印制安排报告也可与出版物说明、作者介绍及费用一道交纳,便于批准后同时开具委印单(书),减少联络时间和次数。
7.印制完成后:根据香港法律,需由本社向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呈缴样书登记,以备特区政府确认作为正式出版物,享有合法权利,出版10日内,务必请自主安排印制的个人、单位,向我方邮寄样书20册备案。如另有需要,我方负责另向中国国家图书馆供书,在已设的展示专柜,予以公开展示。并于国际互联网上展示。
8.发行:①出版物发行由作者本人负责,海外也可委托我方代销。②代销费按原订价50%扣取。代销的运输及退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代销的实际销售数字年底结算。
9.版权:该书著作权归作者依法享有,版权为本社所有。该书如需版权转让或再版,由我方决定,一般不再征求作者意见,但须向作者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用。
10.有关自费出版工作,由本社香港办公室或泰国办公室直接安排。其它:①对于作者自费困难的书籍,作者可报说明,经过核准后,由作者和本社共同联系赞助厂商机构需求资助出版。该资助一般较难获得。②对于需要在本社挂靠专刊编辑部或编委会合作出版,可提出申请服务及介绍主办人员(所提供资料同上),由本社审核确认并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需办理来函来电联系。我方提供登记证(执照)、印鉴等。③自行投稿,本社有权决定采用与否,原稿及材料一律不退。④未经专文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任何组稿活动不得擅自以本社名义开展。